2025年10月下旬,演员包上恩在剧组从青岛转场至哈尔滨期间,遭遇令人震惊的隐私侵犯事件,部分未及时打包的私人物品被随行司机私自扣留,并偷拍后在社交平台及二手交易平台公开售卖。涉事物品包括贴身内衣、袜子、未拆封的粉丝礼物、拍摄道具等,其中不少是她珍视的个人物品。消息曝光后,全网震怒。网友直呼:“细思极恐!这不是丢东西,是精神凌迟!”

据包上恩工作室声明,司机在转场过程中,擅自将未打包的私人物品带走,不仅未归还,反而拍摄照片上传至社交平台,声称“粉丝可认领”,实则变相售卖。有粉丝在二手平台发现,未拆封的应援礼物、带有个人标识的衣物赫然在列,部分甚至被标价出售。
更令人不安的是,这些物品中包含大量贴身私密衣物。律师指出,若司机故意传播此类物品照片,可能已涉嫌触犯《刑法》第364条——传播淫秽物品罪;即便按其辩解“以为是丢弃物”,擅自处置他人财物也构成侵占罪(《刑法》第270条)。
事件发酵后,涉事司机提交手写道歉信,交还部分物品,并进行经济赔偿。包上恩团队宣布永不录用该司机,并对内部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处罚。但这一处理引发广泛质疑:“永不录用只是行业内部惩罚,法律不能缺位!”“侵犯隐私、售卖私物,难道不该报警追究刑责?”更有网友翻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偷窥、偷拍、散布他人隐私,可处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认为必须依法严惩。

有声音试图为司机开脱,称其“误以为是垃圾,想帮粉丝保留心意”。但这一说法迅速被证伪,因为粉丝在司机发布的照片中,清晰看到未拆封的礼盒、印有包上恩名字的定制物品、全新内衣吊牌未剪。“谁会把全新内衣当垃圾扔?这分明是蓄意扣留!”工作室也明确否认“主动丢弃”说法,强调物品系“私自扣留”,性质恶劣。
此次事件不仅是个案,更揭开了娱乐圈后勤管理的黑洞,司机背景审查形同虚设,仅靠“熟人介绍”就接触艺人私密空间,转场流程混乱,私人物品无人监管,给心怀不轨者可乘之机,缺乏女性工作人员,女艺人在换装、整理私物时毫无隐私屏障。粉丝强烈呼吁:为女艺人配备女性司机、专业保镖,敏感物品单独封装,接触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毕竟,隐私不是“可以被原谅的疏忽”,而是基本人权。
包上恩的遭遇,绝不能被轻描淡写为“工作失误”。在数字时代,一张私密照片的泄露,可能带来网络暴力、人肉搜索、长期心理创伤。司机的行为,已远远超出“道德瑕疵”,而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而行业若只以“永不录用”了事,无异于纵容类似事件重演。必须推动制度性改革,建立工作人员严格背调机制,转场、住宿等环节实行“隐私保护标准流程”,明确法律红线,让侵犯者付出应有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