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8 月 15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教育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肖某、董某莹事件的最新调查通报,披露了涉及学术造假、违规操作的详细调查结果,对 19 名责任人员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并对北京协和医学院 “4+4” 试点班等医学教育制度启动系统性改革。
2019 年,董某莹(1996 年生)在报考北京协和医学院 “4+4” 临床医学试点班时,其姑姑班某娟(时任北京科技大学国际合作处副处长)通过教务处李某宽,伪造北科大 “大学物理 AI”” 有机化学 B” 等 4 门课程成绩单(总计 16 学分),使董某莹符合报考要求。该行为直接违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招生资格审核的条款。
2023 年,班某娟安排教师马某渊将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稿提供给董某莹抄袭,马某渊在涉事研究生不知情下操作,班某娟默许。经核查,董某莹博士学位论文主体部分与他人论文重复率超 20%。此外,董某莹在实习期间重复发表病例报告(中英文期刊各 1 篇),并在 3 篇指南翻译论文中不当署名 “共同第一作者”,实际仅承担翻译工作。
董某莹实习期间,导师邱某兴指定骨科吴某、吴某宏指导论文,但论文题目擅自变更未审批,且吴某宏同时担任答辩委员。协和医院骨科主任仉某国向中日友好医院脊柱外科主任移某打招呼,为董某莹违规调整规培计划。更严重的是,董某莹被私自安排参与手术并虚假宣传为 “主刀医生”,违反《医师法》关于实习医师执业范围的规定。
北京科技大学班某娟被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李某宽、马某渊分别被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协和医学院教务处马某降低岗位等级并免职,副院校长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协和医院骨科主任仉某国诫勉,主治医师邴某兴降低岗位等级;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崔某诫勉,胸外科主任梁某阳党内警告、记过。
中日友好医院党委、协和医学院党委、协和医院党委、北科大党委被责令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国家卫健委特别指出,涉事医院存在 “临床培训管理形同虚设”” 学术诚信审核流于形式 ” 等系统性问题。
该事件引发医学界震动。北京协和医学院 “4+4″ 试点班作为国内顶尖医学教育项目,原本旨在培养跨学科医学人才,但此次暴露的造假链条,折射出部分高校在特殊招生项目中存在的监管漏洞。正如医学教育专家指出:”当学术殿堂出现 ‘ 特权通道 ‘,损害的不仅是教育公平,更是患者对医疗体系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