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9 日晚 ,河南洛阳偃师区一家烧烤店的外摆区,十几个正在吃饭的顾客,突然被楼上住户泼了带辣椒面的不明液体。好多人的衣服被溅湿,一个顾客因为皮肤红肿去看了医生,还有些食客后来接到了威胁电话。监控画面显示,液体 “从天而降” 的那一刻,现场的人都慌着躲开,场面很乱。警方找到了涉事男子,男子表示,因为长期被楼下的噪音吵着,找过很多地方投诉都没用,最后控制不住情绪,才做了这种极端的事。
当天晚上,王女士和朋友正在烧烤店外摆区吃饭,突然觉得脸上和衣服上被什么东西泼了。”辣椒面味儿特别冲,眼睛都睁不开。” 王女士回忆说,旁边桌带小孩的一家人也没躲过去,孩子吓得大哭。监控能看到,液体是从二楼窗户泼下来的,洒到了两张桌子。同行的一个顾客因为皮肤过敏,连夜去看了医生,医生说这是刺激性物质引起的接触性皮炎。
受害者说,当晚吃饭时根本没大声说话,”就是正常聊天,旁边桌还有带小孩的,大家都很安静。”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不是这家店第一次发生这种事 —— 王女士说,上周同一时间,这家店的外摆区也被泼过东西,只是没伤到过人。
烧烤店老板在事情发生后,马上向顾客道歉,答应给这些顾客免单,承担他们的检查费和衣服干洗费。”我们会好好配合警察调查,也想给顾客一个说法。” 受害者对后来接到的威胁电话很害怕。”有人打电话说 ‘ 下次泼的就不是辣椒水了 ‘,这种威胁让我们心里很不安。” 王女士已经向警察报了案,要求追究威胁者的法律责任。
被警察找到后,涉事男子承认,因为长时间被楼下烧烤店外摆区的噪音烦着,多次向物业和相关部门投诉都没结果,最后情绪失控了。”每天晚上都被桌椅碰撞声、客人说话声吵得睡不着,投诉了半年都没人管。” 他说,自己不是故意针对某一桌人,但确实做得太过分了。
懂法律的人分析,这件事涉及好几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根据《民法典》第 1254 条,这个男子要赔偿受害者的衣服污染费、检查费和误工费等。如果鉴定后发现液体里有辣椒面这类刺激性东西,他的行为可能还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警告或者罚款;要是造成别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可能还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现在,警察已经对涉事男子采取了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偃师区城管局说,会对这家烧烤店占道经营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