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令人咋舌的案件:快递员孙某利用电商平台规则漏洞,在两年半时间里,通过虚构地址、虚假下单等手段,拒收主商品却私吞 800 余件高价赠品,转售获利 38 万元,最终因诈骗罪获刑 2 年 10 个月,并处罚金 2 万元。
于 2022 年,身为快递员的孙某在日常工作与网购经历中,意外发现某知名电商平台存在一处规则缺陷。原来,当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等高价电子产品时,商家为促销常附赠蓝牙耳机、触控笔、快充插头等高价值赠品,且主商品与赠品分开发货。而平台退货流程仅重点核查主商品是否拒收,对于赠品是否退还,并未纳入严格的退款审核范畴,只要主商品拒收,系统便自动全额退款。
看到其中 “商机” 后,孙某开始精心策划。为规避风险、隐瞒自己的行为,他借用朋友张某的账号频繁下单,并绑定家人银行卡支付。收货地址更是动了 “歪脑筋”,在自己负责配送的范围内编造诸如 “某某锅炉房”“财务室” 等虚假地址。如此一来,包裹因 “无法配送” 被放入无人认领区,孙某便可轻松自行截获。每次成功签收赠品后,他便立即拒收主商品,并向平台申请全额退款,紧接着将到手的赠品通过二手平台转售变现,蓝牙耳机、触控笔等热门赠品成为他牟利的 “摇钱树”。
孙某自以为手段高明,却不知电商平台大数据早已察觉到异常。2024 年 11 月,平台在日常审核订单时,注意到孙某使用的账号长期存在购买即拒收的反常情况,深入比对数据后,发现该账号两年内竟有 800 余件赠品未退还。平台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 12 月 26 日,警方凭借订单预留手机号码,迅速锁定并传唤孙某到案。经权威机构认定,这 800 余件赠品市场价值高达 38 万余元,远超《刑法》第 266 条规定的 “数额巨大” 标准(10 万元),法定量刑起点本在 3 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件审理过程中,孙某起初还辩称自己是正常 “薅羊毛”,不构成犯罪,坚称自己未实施诈骗行为,只是利用了收货地址在配送范围内的便利。但法院经审理查明,商家赠品属于附条件赠与,以消费者真实购买主商品为前提,主商品退货则赠与条件未达成,消费者理应返还赠品。孙某无真实购买意图,通过编造收货地址、借用他人账号等手段,蓄意骗取赠品牟利,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且家属全额退赔平台损失,法院最终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 2 年 10 个月,并处罚金 2 万元。
此案件为电商平台与广大消费者敲响警钟。平台需进一步完善规则、优化退货流程,加强对异常订单的监测;消费者应遵守诚信交易原则,莫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