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 月 25 日,哇唧唧哇硬刚晋江,合同条款成双方攻防核心。这场围绕合同条款的激烈博弈,不仅关乎一部作品的命运,更折射出影视行业在新兴内容形态下的版权争议困境。
事件的核心矛盾源于 2019 年原合同与 2024 年补充协议的条款差异。原合同定义的 “影视” 包含 “网络剧”,而签约时行业尚未细分剧集时长,哇唧唧哇据此认为,微短剧属于广义 “网络剧” 范畴,其拍摄行为不构成侵权。然而,晋江文学城则以 2024 年补充协议为依据,强调协议中已明确禁止二次改编为微短剧,且授权范围仅限网络长剧,直指哇唧唧哇的拍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并涉嫌侵权。
值得注意的是,2019 年签约时,“微短剧” 尚未成为独立剧种,直到 2020 年广电总局 293 号文才首次将单集时长小于 10 分钟的剧集定义为微短剧。哇唧唧哇主张新规无追溯力,而晋江则强调补充协议已针对性限制微短剧授权,双方在法律条款的解读上针锋相对。
在这场版权纠纷的背后,是日益火爆的微短剧市场带来的商业利益之争。晋江当前已将长剧、短剧版权分拆售卖,形成新的盈利模式,而哇唧唧哇试图以原合同覆盖微短剧的行为,被质疑是为了规避二次付费。舆论推测,晋江此次维权或因短剧市场的火爆意图重新议价,毕竟微短剧市场规模已不可小觑。
截至 6 月 25 日,哇唧唧哇仍坚持微短剧按计划上线,而晋江保留法律追究权利,双方均未公开和解意向。这场版权大战不仅是晋江与哇唧唧哇的较量,更是整个影视行业在面对新兴内容形态时,如何界定版权边界、平衡各方利益的一次重要探索。最终的结果,也将对未来的 IP 授权与影视创作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