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部条件不满足者
2、活动性眼部疾病。如角膜炎、结膜炎、青光眼、白内障、视网膜裂孔或脱离等,需先治疗原发病,待病情稳定后再评估是否适合手术。特别注意:干眼症患者需先控制症状,否则术后可能加重干眼表现。
3、严重近视或散光度数不稳定者。近视度数>1200 度、散光>600 度(激光类手术受限),或近两年近视度数每年增长>50 度,可能不适合激光手术,需考虑晶体植入类手术(如 ICL)或谨慎评估稳定性。
二、全身疾病或免疫系统异常者
1、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全身代谢性疾病。这类疾病可能影响角膜愈合或诱发眼部并发症(如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需在病情控制稳定后,由眼科与内科医生共同评估手术风险。
2、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瘢痕体质。如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等,可能增加术后感染或愈合不良的风险;瘢痕体质者需警惕术后角膜瘢痕增生。
3、精神疾病或心理障。如焦虑症、抑郁症等,若无法配合术前检查或术后护理,可能影响手术效果或增加心理压力。
三、特殊时期或状态者
1、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孕期和哺乳期体内激素水平变化可能导致角膜水肿、屈光度数波动,建议分娩后至少 3 个月再考虑手术。
2、长期服用影响角膜代谢的药物。如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诱发青光眼或白内障)、免疫抑制剂等,需停药并经医生评估后再决定。
3、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眼球发育尚未稳定,近视度数可能继续增长,一般建议 18 岁后且度数稳定再手术。